再就业优惠证全省通用“不打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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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3:30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实习生陶维洲记者郑春平)下岗再就业、大学生就业近年来成为“就业两难”。虽然国家和省、市陆续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但往往在落实过程中打了折扣。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工商局了解到,该局今年“三管齐下”确保政策落实,为就业再就业“护航”。 《再就业优惠证》是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的主要凭证,然而,少数部门却以“不通用”为借口拒绝给再就业人员提供优惠。省工商局就此指出,《再就业优惠证》全省通
为避免就业再就业人员“空欢喜”,工商部门还将加强对执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督查,确保国家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