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及亲属经商办企业 限期80天如实申报自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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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3:4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谭江琦)今年是对国企领导人员及亲属经商办企业的“专项治理年”。昨(11)日召开的全省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有违规行为的国企领导人必须在6月30日前如实申报并自查自纠,否则一经发现,必须辞职。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李崇禧,省委副书记、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甘道明到会讲话。 我省最新的一起侵占国有资产案件发生在四川巴蜀公司。公司领导带头组织职工成
省纪委最近组织的党风廉政民意问卷调查中,国企改制上升为群众首要关注的腐败多发领域,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利用职权为配偶及子女经商牟利等问题关注度尤高。省国资委去年接到举报国企领导人员违纪的信访件数量增加一倍多,其中反映领导人员以权谋私的占五分之一。目前,省国资委已梳理10类国企领导人应申报、应自行纠正的情况,申报和自纠情况将在企业公示,接受职工评议。国企领导人以自己或他人名义注册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须申报,该公司与所在企业经营同类或关联业务的须纠正。国企领导人不得在下属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兼职并领酬。省国资委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28-86160831。 李崇禧说,要紧紧围绕两个重要环节开展工作:经济建设中心、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要从一把手抓起,支持国有企业公开、透明改制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甘道明说,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和国资监管业务相结合,完善国资监管模式,构建惩防体系。凡是需要且能够由社会提供的资源和服务,都必须进行市场化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