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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费不能超过半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3:50 北京晨报

  市发改委开始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

  晨报讯(记者 王娜)市发改委昨天召开会议表示,将集中半年时间对机动车停车场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并强调停车场不得预收超过半小时的费用。

  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处处长申京云表示,近期市发改委接到的价格投诉中,机动
车停车收费投诉占60%以上,其中“预收费”问题比较突出,停车场预收费“少补多不退”的做法令消费者非常不满。如果停车场预收超过半小时的停车费,消费者可以拒绝,并要求其计时收费,即先计时后付费,避免利益受侵害。

  他同时表示,市发改委正在研究新的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出台之前,将严格按目前的收费标准执行。

  据介绍,消费者可以拨打12358对超标收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价格举报前,要备好相关证据,如停车计时凭证、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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