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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倒无证车 仍按全额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4:39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力)2005年7月6日,曾某驾驶自有的轻型货车前往北碚。货车闯红灯,将一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人撞伤。

  货车司机曾某认为摩托车主无证驾驶违法在先,只愿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由于协商未果,唐某遂以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为由,将曾某告上北碚区法院。昨日,北碚区法院一审判决:摩托车主不埋单,由肇事货车司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给付伤者各项费用8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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