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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犯人暂不能申请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4:39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龚予)本报去年7月报道《服刑人员申请注册“桌别离”商标》后,引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重视。昨日,商标局正式回函答复,暂不受理服刑期间犯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去年7月,我市服刑犯人穆某向西南商标事务所寄去一封信,想申请“桌别离”等商标。随后,商标事务所立即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请示函询问。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
局正式作出答复,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重要标识,是消费者进行生产的标志。如果申请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则没有申请商标的必要,所以,国家商标局暂不受理服刑期间犯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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