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欠工程款达31.02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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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4:50 深圳商报 | |||||||||
深圳清欠工程款达31.02亿 将推5措施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工程款现象,保障建筑工人按时拿到“辛苦钱” 深圳商报记者李秀瑜
【本报讯】市建设局局长李平昨天做客电台“民心桥”节目时透露,至2006年3月底,深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清欠项目达665个,累计金额为31.02亿元;剩余49个项目3582.6万元工程款的清欠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此外,深圳将出台5大措施,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保障建筑工人能按时拿到“辛苦钱”。 已完成清欠额31.02亿元 2005年1月,建设部统计显示,深圳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累计金额达31.38亿元,涉及714个建设项目。其中,111个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3.28亿元,占10.4%;603个房地产等社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28.10亿元,占89.6%。 至2006年3月底,深圳已完成清欠项目达665个、完成清欠额31.02亿元,清欠比例为98.86%。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已于2005年9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清欠比例达到100%;社会投资项目已清理完毕554个项目,清欠额27.74亿元,清欠比例为98.72%。 李平说:“从2003年底至2006年3月底,市清欠办还收到各类拖欠建筑工人工资投诉665宗,已清理完毕1.8亿多元工资,涉及建筑工人12000多人。”李平表示,虽然还剩49个项目3582.6万元,但这些项目都是硬骨头,清欠难度很大。 据介绍,造成拖欠工程款的主要原因是:一些投诉或被投诉单位目前已不存在,无法追溯;有些被投诉单位改制或产权变更,但债务继承关系不明晰;有些被投诉单位破产,无力偿还;有些被投诉单位的法人逃匿或死亡,无债务继承人。 建立长效机制预防拖欠工程款 对此,市建设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将剩余拖欠工程款清理完毕。对协调不成的,敦促投诉单位尽快寻求司法解决;对已诉诸司法解决的,促请市中级法院尽快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以确保实现市政府确定的在2006年6月底以前完成清欠工作的目标。 为防止今后在建设领域出现新的拖欠工程款现象,深圳将制定并实施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避免出现旧账未清、新账又生、年年清欠、越清越多的不良局面。 李平表示,市清欠办将采取5大措施:出台《深圳市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办法》,全面加强建筑行业管理;全面推行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加大不良行为记录办法执行力度;大力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检查,严格查处有拖欠工人工资投诉企业,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将采取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降低资质等级、暂停投标资格等处理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