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爱妻坠楼责任在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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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4:50 深圳商报 | |||||||||
松岗 爱妻坠楼责任在谁? 司法所成功调解家属终获死亡补偿
深圳商报记者赵鸿飞通讯员张建国杨鹏叶琼彪 【本报讯】妻子意外在工厂坠楼身亡,丈夫欲到工厂讨说法。可工厂认为,夫妻争吵是导致意外事件的直接原因。经松岗司法所耐心调解,死者家属最终获厂方一次性死亡补偿费用人民币33000元。 李某来自湖北襄樊,生前是松岗某制品厂的一名普通女工。今年3月25日,李某从宿舍四楼意外坠楼身亡。李某坠楼事件在厂里掀起轩然大波。丈夫陈某更是伤心欲绝。陈某认为其妻作为工厂一名员工,从厂方宿舍楼高空坠落致死,厂方应出于人道主义对其家属予以补偿。厂方认为,李某生前曾与丈夫发生争吵,是想不开跳楼自杀,其死因与厂方无任何关系。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工厂生产也因此受到影响。 松岗司法所接到当事人申请后,立即指派法律工作者及时介入调解,询问当事人并进行调查。经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如上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