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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暴要“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5: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有人说过,家庭暴力很容易让人上瘾,也就是说如果头几次家庭暴力没有遇到反抗,以后的打骂就会成为家常便饭。王大姐的遭遇似乎证明了这一点,结婚20多年,她“过的简直不是人的生活”,值得庆幸的是,王大姐终于想到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李女士是在“闪婚”中遭遇了家庭暴力,两年时间过去,她还是走上了法庭。由此我们看出,在家庭暴力中,处于受害者的女方,要学会“声张”,要把自己的遭遇“告诉”
有关方面。

  有些时候,受害方为了维持家庭和婚姻的完整,采取了忍让的做法,不愿施暴方受到处罚。对于这样的情况,也只好算作“家务事”,司法机关是无能为力的。当受害方有“告诉”,相关的部门才可以有“处理”。这两起家庭暴力中,当地派出所都曾经多次介入,但只是作为一种调解,因为受害方并没有在法律上提出一个明确的“告诉”。

  然而,对于家庭暴力,全都拿到法庭上去也不一定就是好的解决办法。依靠法律对施暴方进行惩处是必须的,但教育和防范更为重要。如果让公安、妇联等相关部门组织起来,建立一套预警系统,能及时地听到受害方的声音,及时地对施暴方进行制止和教育,对于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可能更有效。

  所以,对于当前的家庭暴力,一方面要鼓励妇女“告诉”,另一方面还要更有效地听取她们的“告诉”。

  □张寻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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