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人性缺失的挡箭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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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5: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4月4日,台州;4月10日,新津。相隔几天时间,连续发生两起司机驾车撞倒人后不救人,反而倒车轧死被撞人的恶性事件!引发了人们广泛的义愤和思考。两起事件以其惊人的相似,使人们的目光不约而同聚集到新交法上一个所谓的“漏洞”上:撞伤不如撞死。那么真的是“法律在杀人”吗?难道要制止这样渗透着人性冷酷的悲剧,我们别无他法,只有等着相关法律条文的完善?
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不过是最后的解决办法。如果我们任意突破道德底线,不再坚持做人的基本准则,把一切事情都拿到法律的关口前较量,那么法律也无法拯救我们。回到倒车撞死人的事情上,同样可以说,法律的漏洞也拯救不了人性的缺失。 所谓“撞伤不如撞死”的说法,在驾车者中一定程度地流传着,并不时有人以身试法。这些以身试法者,往往考虑的不是如何遵守交通规则,而是萦绕于“撞伤不如撞死”这类冷冰冰的计算,对其中的人性恶成分失去警惕,乃至毫不在乎,一旦自己遇到事故,竟真的去实践着。是人性的缺失,使一些本来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者,在关键的时刻,丧失人性,铸下大错。 从撞伤人到故意撞死,往往意味着从交通肇事到故意杀人的巨大跨越,对于这样一种跨越,法律是清醒的,在此以身试法的人,必将得到法律严正的对待。人性缺失酿成的悲剧,不能怪到法律的头上。所谓“撞伤不如撞死”的说法,与其说反映法律上可能的漏洞,不如说反映出当前的某种社会风气,一些人不去拷问自身道德与人性建设,却一再冲击法律的盾牌。事实上,法律是在不断地完善着,而道德与人性的建设越来越显得紧迫。 □文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