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无证车主肇事者负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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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丁全平记者徐建)无证摩托车主被闯红灯的货车撞倒,车受损人受伤,伤者的医疗费究竟该谁承担?昨日,北碚区法院对此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由肇事货车司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给付伤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摩托车修复费等8000余元。 2005年7月6日,曾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前往北碚,行至一路段左转弯时,与一辆迎面驶来的无证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受损及车主唐某10级伤残的交通事故。随后,伤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上述判决。该案主审法官周本全称,本案中,曾某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唐某虽然无证驾车,但违反的是行政法规,交管行政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事故中,唐某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因此,曾某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