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再次开庭数名的哥要作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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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下岗”的哥状告出租车公司》追踪 本报讯驾驶出租车8年,合同到期后被公司口头告知,“因年龄超过公司规定等原因,无法续签合同”,分文补偿未领“赤条条”下岗。3月21日,重庆首例出租车司机劳动关系确定案件首次开庭,下周将再次开庭。昨日,本案原告刘忠禄称,已有数名出租车司机表示将出庭作证,证明刘为公司员工。
据了解,3月21日的庭审中,公运出租车公司以该公司是经营主体,但大多数出租车实质上仅是挂靠经营,的哥与公司的关系为挂靠而非聘用,因此刘与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应对其进行补偿。当日,法庭未作出判决。据刘透露,首次开庭后,不少与其曾同在一家公司的的哥主动要求为其作证,证明其与公司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同时,刘还将在法庭上出示他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和收费单据原件。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在申请认定劳动关系的同时,刘还将要求公司将其在被公运出租车公司兼并前的4年工龄计算在内。 据了解,重庆现有上万名出租车司机,在出租车行业实行规模化经营后,较小的公司并入较大的公司,涉及人数达数千人,若刘追加认定工龄的要求得到法律支持,这些的哥的工龄也有望重新核算。 何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