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应支持警察在法律范围之内使用枪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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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5:5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11日在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公安机关枪支枪械的使用规定是非常严格的,警察在法律范围之内使用枪支的行为,应该得到支持。武和平是在回答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关于“广州市的领导要求民警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要敢于开枪”的问题时,作以上表述的。
武和平说,打击刑事犯罪的行为对抗程度非常强,甚至会发生警察牺牲伤亡的情况。“枪支是公安机关特别是执行一线警察的有力武器,刑法里有专门规定,在警察人身受到生命威胁或者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果断开枪,这都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的行为,是应该得到支持的。”武和平说。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