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文件 将当面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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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5:5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延安讯(记者周清宁军)本报4月9日刊发了“送通报批评遭拒收”的消息后,引起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延安分公司的高度重视,延安分公司当日即下发文件,对拒收文件的王珂强和参会早退的刘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其向安监工作人员当面道歉。 10日上午,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副经理邓军孝带着王珂强和刘庆来到了宝塔区安监局,除了送来《关于对王珂强和刘庆同志的处理决定》的文件外,还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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