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矿安监局认定 瓦斯爆炸属于责任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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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6:47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康欣报道 截至4月10日早晨,辽阳烟台煤矿公安大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从井下救出的42人,除两人死亡,其余的人已全部脱离生命危险。 4月3日早晨,位于灯塔市铧子镇境内的辽阳烟台煤矿公安大黄煤矿发生事故,经市县两级政府全力抢救,井下救出42人,其中2人死亡,其余40名矿工经过救治,已有28人痊愈出院。
目前,仍有12人在医院治疗,其中3人为重伤,病情稳定。死亡及受伤职工的理赔工作也在进行中,矿区治安稳定。据省煤矿安全管理监察局辽东分局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造成的瓦斯爆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