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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劣药将列入黑名单 "全省万店无假药"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7:11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从今天起,我省各地凡有经营假劣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零售药店,将会进入“黑名单”,药监部门将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记者昨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4月11日起至2007年3月底,我省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失效药品违法行为,让老百姓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据省药监局副局长朱勤虎介绍,我省零售药店数量目前已有14000多家,其中设在农村地区的有8000多家,约占总数的60%。但目前部分零售药店在管理上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
题。据悉,这次行动的重点包括: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零售药店药品购销、验收养护、过期失效药品处理、药品分类管理、药师在岗、店堂药品广告发布等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加大对游医药贩非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等。我省药监部门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从严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进行通报。对违法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协助消费者进行索赔。对药师不在岗、违反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销售处方药品的,责成企业立即予以纠正。(高艳苏诗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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