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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城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7:2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4月11日讯(记者卓上雄)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人民政府获悉,备受社会关注与期待的海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将从本月16日起实施。

  海口市日前出台的《海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及房源的筹措、住房配租、租赁住房补贴、租金免减及住房管理等,作出了规定。明确廉租房保障工作由海口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由各区房产管理部
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两种保障方式:

  发放补贴和廉租房配租

  据海口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口的廉租房保障方式可分为2种,即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廉租住房配租。其中,又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要方式,即由政府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符合规定标准的普通房子。补贴金额以经核准住房保障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为基数,并按海口市规定的当年同类结构房屋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1.8倍计算。

  廉租住房配租为辅助方式,这一方式将由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廉租房,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租金。据悉,租金原则上按照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

  在此基础上,海口市还将同步实行住房租金核减政策,即由政府依照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已享受配租廉租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住房租金减免。

  廉租住房面积标准

  今年按人均套内12平方米算

  据上述《办法》,廉租住房保障的住房面积标准,由海口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海口市民政部门、各区政府,定期按原则上不超过该市上年度年人均住房套内建筑面积的60%进行测算,并报海口市政府统一后执行。

  该办法同时明确,2006年度,海口廉租住房保障的住房面积,按家庭人均住房套内面积12平方米的标准核定。

  什么家庭

  可申请廉租房

  据介绍,申请海口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的家庭,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海口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海口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含3年)以上;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海口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3个月(含3个月)以上。

  同时,这些家庭住房还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人均住房套内建筑面积低于5平方米(含5平方米)以下的;

  现居住房屋经鉴定属危房(含居住自有危房、租住国家直管公房、租住所处单位住房);

  没有住房的。

   名词解释

   廉租住房

  廉租住房,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符合条件的当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是指实行以发放住房补贴为主,廉租住房配租,住房租金核减相结合的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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