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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保障如何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7:2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4月11日讯(记者卓上雄)惠及广大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海口廉租房制度即将实施,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应如何进行申请,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住进廉租房或获发补贴呢?海口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今天就此向记者作了简要介绍。

  申请廉租房保障由户主提出

  据介绍,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如需申请廉租住房配租或租赁住房补贴,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所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并经民政部门审查及出具符合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证明材料;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籍簿;

  现居住地所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

  据悉,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申请人有关情况将公示

  据介绍,对申请廉租住房配租的,各区房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房管部门将在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由区房管部门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会同民政部门负责安排住房配租或按规定条件排队轮候。申请廉租住房配租的,还应当由申请人与区房产管理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由申请人按规定缴纳廉租住房租金。

  着实困难可减免租金

  已享受配租廉租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如符合规定条件还可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租金免、减。

  据介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承租户,可申请免交住房租金:

  享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达2年(含2年)以上的特困家庭,且家庭成员人数在2人(含2人)以上的;

  家庭唯一劳动力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持有残疾人证书的,且家庭成员人数在2人(含2人)以上的;

  经批准的特殊困难家庭。

  一些家庭还可以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减收住房租金(住房租金减收幅度,原则上不超过该廉租住房核定租金的40%),但他们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家庭成员中有3人(含3人)以上,具有法定的赡养或者抚养关系,且被赡养或者被抚养人现没有经济收入的。

  住房补贴直接拨给出租人

  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申请人可与出租人签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备案,领取房屋租赁证。

  区房管部门根据租赁证及经核定的租赁住房补贴金额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办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手续。据介绍,经审批并向申请家庭发放的租赁住房补贴,将由房产管理部门直接拨付给出租人,用于冲抵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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