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改委严查停车乱收费 可拒付预收停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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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7:3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4月12日消息 针对机动车停车场乱收费问题,11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消息,决定组织全市价格检查力量,集中半年时间,对机动车停车场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市发改委表示,在加大执法监督的同时,也希望消费者了解相关的价格政策,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拨打12358向北京市物价检查所举报。
市发改委同时提醒,为提高举报效果,消费者在进行价格举报前,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停车计时凭证、发票等。当个别停车收费员要求预收停车费时,消费者可拒绝先付预收费用,应要求其计时收费(即先计时后付费)。 停车乱收费包括,超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不明码标价,未在停车场所设置停车收费标示牌的;在计时收费的停车场不计时收费,采取按次等方式收费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