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如何申请给狗狗办“户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7:42 潇湘晨报

  根据新出台的规定,养犬者申请养犬许可,应携犬向其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如实填写的养犬申请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犬只免疫证明;养犬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犬只相片。

  公安派出所应在收到养犬者提交的资料十日内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在十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
给《长沙市城市养犬许可证》和犬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因办理许可手续,犬只需进入户外的,应束以犬链,戴以口罩,采取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新规定还提出,对于本规定实施前已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领取养犬许可证的,应在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住所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换领《长沙市城市养犬许可证》和犬牌。本报记者 刘 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