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媒体追杀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喝酒文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8:0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张伟 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办公室发出了一纸红头文件,为酒促销,近日引来舆论“追杀”。记者在百度网站输入“汉川喝酒任务”几个字,查到的相关网页竟达 12100个。 该红头文件发布于3月16日,编号是“汉川政办发[2006]11号”,落款为市政府办
文件后面附有一张《各地各单位使用和促销小糊涂仙系列酒分解表》,比如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教育局3万元,仙女办事处7万元,马口镇5.5万元,老干部局、信访办和档案局则都是3000元。文件提及的105个单位,需要完成的任务共计200万元。 该市一名乡镇干部算了笔账,要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的两万多元“喝酒任务”,一年下来,除去法定休息日,镇政府平均每天要喝3瓶酒。 完成任务的单位按10%奖励,未完成的则将遭通报批评,为此,这份红头文件要求建立各地、各单位使用和促销小糊涂仙系列酒的账册档案,定期将各地各单位使用和促销小糊涂仙系列酒的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原因,是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引商、稳商、亲商、富商’的发展氛围,促进招商引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生产小糊涂仙系列酒的云峰酒业有限公司是“最早来汉川落户的引进企业,去年纳税逾1300万元,而该酒在汉川的市场份额却很低”,文件中说。 “我们的想法是非常单纯的!”文件的起草人、汉川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童浩雄说,小糊涂仙系列酒的口感更适合北方人,而不太适合南方人,一直打不开当地市场,企业的负责人“多次在各种正式会议上向市领导提要求,帮他们做一下促销工作”。 4月6日,这份“做一下促销工作”的红头文件被媒体公之于众。 一家媒体评论道:“‘喝酒文件’实在太可笑。”与此同时,“荒唐”、“荒诞”等字眼纷纷出现在各家媒体的评论中。 《人民日报》4月10日刊登评论称,“这样的‘喝酒文件’,可以说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典型案例”,其背后是“地方政府利益和不正确的政绩观在作怪”。 “其实‘汉川经验’毫不稀罕。”一位资深媒体人士指出,“每个地市几乎都有类似的不成文的规定:烟要抽‘地产烟’,酒要喝‘地产酒’。错就错在汉川不该把一个众所周知的‘潜规则’弄成了‘显规则’。”汉川一位官员也委屈地说:“我们只是把这个不成文的规定搞成了‘红头文件’而已。” “假如我们下文件针对的是纸张之类的东西,媒体一定不会关注。”童浩雄辩解。 其实,“喝酒文件”的荒唐之处,不在“喝酒”,而在“文件”二字。有评论这样指出。 此前,湖北省武穴市政府办公室也下发过类似文件,要求全市各部门在工作招待中一律用金龙泉啤酒作为招待用酒,而全市所有财政供给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内每人需购买6箱金龙泉啤酒。 对此,《人民日报》评论说:“正是因为这与‘一己之私’相联的‘一地之利’,使得一些地方对国家法律法规‘难得糊涂’甚至漠然视之。” 在众多媒体的“追杀”下,汉川市政府很快改正了错误。 4月6日,汉川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该红头文件从即日起废止。 4月7日,中共汉川市纪委、汉川市监察局发布《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款大吃大喝的通知》。《通知》明确重申:“反对公款大吃大喝,崇尚勤俭节约是我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 有趣的是,《通知》第二条强调:“提倡公务接待中用地产酒、地产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就此,童浩雄在电话中表示:“现在想起来,当时如果不采用下发文件的方式,而是用其他渠道进行倡导,应该是一种更好的办法。” 他说,现在这个通知“只是重申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