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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公示问题突出全市性相关抽查将展开,并出台整改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8:04 东方网-文汇报

  ■文/本报记者邵岭

  从几年前的维修“叫不应、修不好”,到如今的维修账目不公开,社会公众对本市的居住物业管理始终是意见多多。日前本市发布的2005年窗口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排行榜中,居住物业管理以72.254位列倒数第二,得分和排名均比去年下滑。

  公众反映

  统计显示,在十大类测评指标中,“行业诚信”是公众对居住物业管理最为不满的两个指标之一。

  许多被调查者认为,居住物业管理行业不讲诚信,主要体现在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公示上。根据有关规定,公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一项基本义务;然而很多被调查者反映自己在小区居住多年,从未见过小区公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也不清楚房屋维修基金的支出与结存。

  此外,车辆管理、绿化养护、楼道卫生等,也是居住物业管理中公众普遍感到不满的问题。

  行业回音

  本市物业管理行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公示不到位现象,一方面在本市售后公房小区中比较突出——由于不少售后公房小区很少甚至不使用维修基金,物业公司也就乐得图方便,不公示了;另一方面,利用公共部分创造的收益,在去除成本之后也应归入维修基金并每年公示一次,但这一部分常常被物业管理公司所忽略。

  据悉,围绕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公示问题,本市相关部门将在本月开展全市性的抽查,并在抽查之后出台整改方案。

  记者还获悉,结合本次测评,本市将对前两年制定的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进行修订。有关人士表示,与市民对物业管理行业日益提高的要求相比,老版本的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显得相对简单,需要进一步补充和细化。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推广已经在杨浦、闵行和长宁三个区的试点中取得较好效果的做法,即在相关街道成立物业科,针对业主反映较突出的问题,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商,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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