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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对"我就是法院"多重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8:07 广西新闻网

  据《华夏时报》4月11日报道,受11名天津当事人的委托,北京律师王令于3月28日下午,与他的当事人前往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但请求立案时却无端被拒。当王令问“您是什么身份,能不能代表法院”时,行政庭庭长王学林回答:“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

  好一个“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这种气势汹汹的骄蛮,怎么听怎
么有“朕即国家、国家即朕”的自恋。据目击者证实,当时,王学林还用右手向王令挥出一记勾拳,甚至用右手掐住王令的脖子。看来,上演全武行的王学林法官不仅以法院自许,而且身体力行地践踏法律了。这使我想起一句人们所熟悉的电影中约翰·韦恩的那句经典台词:“我就是法律,这个城市由我来主宰。”解读这句台词的“现实版”,让人唏嘘。

  其一,可以确定的是,王学林绝非口不择言,而是自然流露,不然他不会如此嚣张;还可以确定的是,王学林的骄矜不是孤例,其中暗含着一个群体的素质不容乐观的事实。尽管这样的“狂人”其实不是太多,但是,我们却不能对此掉以轻心,一些执法者动辄以法律自居,法律成了他们徇私的工具,有时甚至成为他们打压弱者的武器,这是我们绝不能容忍的,无良的法官岂能与庄严的法院混为一谈?其二,律师被殴暴露出律师的生态环境让人担忧。不争的事实是,律师不在公检法人员的序列中,其“在野”身份决定了他们博弈力量的薄弱。但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地方在于,律师的地位说起来高,但在一些地方,律师与司法部门打交道的时候,他们的地位却很低,根本不被尊重,离“平等”非常之远。

  其三,再进一步讲,一些法官连律师都不放在眼里,那么,对那些口讷而不善言辞的公民,对那些法律知识匮乏的公民,又会怎样呢?如此一想,让人不寒而栗。执法犯法常为人诟病,以法院的名义愚弄公众更为可恨,以法律代言人自居却亵渎法律尤为可恶,因为法院一旦被盗名,法律一旦被凌辱,蒙羞受辱的不仅仅是法院和法律,最终遭殃的还是公众。

  该建立怎样的制度去预防“我就是法院”的出现?在依法治国成为全国的一个努力方向的今天,这实在是一个非常紧迫的任务。编辑:黄皓作者: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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