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扬州重新认定行政处罚权属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8:23 扬子晚报

  扬州10日电经过重新认定,今天扬州市将该市所有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向社会公布,不在名单之列的单位今后如实行行政处罚,属于不合法行为,将受查处。

  据了解,2002年扬州市曾经对拥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进行过一次清理,四年之中,因为法律制度的发展和机构改革调整,必须依据国家的《行政执法处罚法》,对这一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此次公布的名单中,法定行政机关认定为77个,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机关1个,法定授权组织43个,行政委托组织14个。扬州市法制办监督处厉处长说,今后,不在名单之列的单位如实行行政处罚,群众可直接向政府法制办监督处投诉举报,他们将负责查处。(张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