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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信用社助学贷款政策在校学生可享免息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01 无锡日报

  本报讯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除国家助学贷款之外,帮助农村清寒大学生完成学业的又一条途径。昨天据省教育厅消息,今年5月1日起,我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将实施新办法。贫困生从信用社贷款,将享受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同样的优惠。即在校期间,学生不用再承担助学贷款的利息,利息计付从贷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算。

  新办法规定,我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额度是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期
限最长不超过贷款学生大学毕业后6年。贷款到期后,信用社不再办理展期业务。与以往政策不同的是,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贷款学生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而且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来源、在当地信用社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条件。如果采用担保贷款方式中的“保证贷款”,那么担保人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的学生也必须作为这笔贷款的担保人之一,同时还需要其他人来做担保人。而在以前,学生是不用给自己做贷款担保人的。此外,为了让贫困家庭大学生及时获得信用社贷款的帮助,今年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发放贷款的农村信用社进行一次性的风险补偿。

  无锡共有10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去年都与本地银行签订了“银校金融合作协议”,但目前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只是个别院校。这意味着其他大部分院校的学生,尤其是农村学生,只有通过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这条途径,才能顺利读完大学。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的负责人昨天说,全校6000余名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约占20%,其中5%至10%是特困学生,不少人入学一两年来一直欠着学费。这次出台的新办法是个利好消息,学校会积极配合学生申请。(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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