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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还巨款我从不后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10 上海青年报

  住着9.9平方米陋室的71岁老人王占义,虽然和妻儿过着清贫的生活,但在去年6月14日面对在轮渡捡到的31万元巨额现金,老人毅然选择交还失主。他说:“别人的钱应该还的,这是做人的原则。”

  上周五居委会的吴书记第一个将获奖消息告诉了王占义,仍旧住在9.9平米陋室的老王在听后表情显得很平静,只是说:“哎哟,怎么又弄大了!”在吴书记的解释下,老王知
道自己是入选了上海的“十大好人好事”后,心情立刻高兴起来。

  本周一下午,老王在吴书记和街道领导的陪同下去领奖,一路上老王有说有笑的,在领到获奖证书后他笑着说:“副市长亲自颁奖给我,真是高兴。”回家后,老王很珍惜地将证书安放在桌上最显眼的位置。

  “我能拿这个奖很开心,但以后还是希望别人不要再提捡钱的事情了。”老王说,捡钱的事已过去10个月了,当时媒体报道后,外界的各种说法使老王一家压力很大,一度背上“傻子”的称号。可老王至今在谈到归还31万元现金时,还是那句话:“别人丢的钱应该还给人家,这是做人的原则,我从不后悔。”他告诉记者,自己只是个普通人,不希望别人一直关注他,他还特别叮嘱吴书记不要将获奖的事告诉街坊邻居们,生怕再次成为“公众人物”。

  (记者马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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