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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家单位申请集资建房 集资建房叫板房产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1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房地产注定是个热点话题。在去年个人集资建房冲击市场失败后,又一种尝试正在潜滋暗长。记者了解到,近来单位集资建房的申请大量涌现。集资建房申请出现热潮

  记者从南京相关部门了解到,已有10多件单位集资建房申请正在排队,等待计委、规划局、国土局等部门的审批。不少已经成功获得通行证。

  但这些单位的身份可都“不一般”:中建第八工程局、中国化工建筑公司、中铁大桥局、熊猫集团、上海梅山矿业、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物资储运公司……

  赫然位居其中的南京跃进集团申请的职工集资建房地点位于雨花西路83号。记者看到,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1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准予办理征用划拨土地手续”,已经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项目用地2.45亩,居住办公混用。

  而土地无一例外都是远离主城区。记者粗略统计一下,有栖霞区、雨花台区、下关区、六合、大厂等处。土地来源,都是单位的自用土地。

  不少单位的集资建房已经悄悄地完工,有的甚至已经开发到二期了,如中国化学工程第14建筑公司的位于栖霞区燕子矶镇中心村的项目。但与众不同的是,这些单位似乎都对这个话题相当低调。某广电集团的集资建房已经全部“分发到户”了,但是该单位负责人还表示,不知道这回事。职工到手价比商品房便宜2000元

  中国物资储运南京分公司的职工集资建房地点位于下关区小市街道。

  该单位一位姓李的负责人介绍,项目从去年5月开建,到今年10月就可完工,总共100多套房,多是85平方米的户型。土地是原来的职工宿舍。

  对无房户,单位给个人的价格是每平方米3000元;对于有房户,补差的部分同价,但超出的部分则对照周边的商品房来收取。而周边任何商品房都超过了5000元,也就是说,该单位集资建房比购买商品房整整便宜了2000多元一个平方。25万元,就可以实现自己的住房梦,比购买商品房几乎便宜一半。

  房改后,单位能否集资建房

  据介绍,集资建房其实并不是“新生事物”,它已经在我国走过了50年的历程,曾经又便宜又好地解决了居民的住房问题。只是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才走了下坡路。但如今,随着住房体制改革,房屋价格飞涨,一度辉煌的集资建房才又被人们提起。

  为了解现状,记者特意上了南京及周边几个城市的房产网,几乎每个网站都有集资建房的栏目,但点击打开,无一例外都是一张茫然空白的网页,没有任何内容。向当地咨询,回答也是如出一辙:政府不禁止集资建房,只要条件允许,单位就可以向国土、规划、计委、建设部门申请。但据记者了解,自2002年以来,相关部门几乎没有收到类似申请。正因如此,近来大量的申请才引人注目。

  省房改办一位负责人介绍,机关和事业单位禁止职工集资建房,但是企业、工厂,如果有自用土地,且职工住房困难,才可以进行集资建房。

  在一位专家的指点下,记者翻出了2004年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集资建房的规定如下:

  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单位只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集资建房对商品房市场产生冲击

  与个人集资建房的“乌托邦”相比,单位集资建房不光“革命成功”,而且确实惠及了不少人群。大量的购房需求突然被消化在单位内部,会不会对目前商品房市场产生冲击?

  “大量职工如愿获得住房,对市场不可能没有冲击!”南京市城市建设与发展研究室高级经济师陆玉龙如此认为。在他看来,不通过市场而通过单位,同样可以实现住房梦。本该流进开发商腰包的资金却“集体蒸发”,意味着大量商品房难以兑现价值,冲击是存在的。

  有的专家还认为,冲击虽说难免,但是单位自有土地毕竟有限,到底能形成多大的气候,至少现在很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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