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学生因贫困失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31 河北日报 | |||||||||
记者:据了解,2006年,我省资助农村贫困生工作主要有两项任务,其中一项是继续对农村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具体情况如何? 靳宝栓(省教育厅厅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维护教育公平,保证农村地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促进农村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人口
记者:明年我省将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为此我们今年将做哪些准备工作? 靳宝栓:经测算,2007年全省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共需资金16亿元,其中小学7.4亿元,初中8.6亿元。根据国家规定的分担比例,预计中央承担9.6亿元,省级需承担6.4亿元。按照地方负担资金由省级政府统筹的原则,教育厅正会同财政厅拟定省、市、县各级分担比例,制定我省免除学杂费的实施意见。免除学杂费需要财政投入巨额资金,而且是一项长期固定性开支项目。因此,从2007年开始,需要各级政府将免除学杂费补助作为重点项目,在每年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不留缺口。 资助贫困生是一项新的惠民政策,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工作,切实把免除学杂费和“两免一补”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每一名贫困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促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张丽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