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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专家就我省地质开发与保护开出"处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00 云网

  

10余专家就我省地质开发与保护开出"处方"

  作为一个矿业大省,同时又是一个地质灾害频发的省区,云南如何合理有效地开发和保护矿业资源?又如何突破人才和资源的瓶颈呢?昨日,在云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专家座谈会上,10余位业内专家就我省地质开发与保护给出了“会诊报告”。

  诊断一:资源瓶颈 抓住“西南三江”重点矿带

  “一方面是矿产需求和消耗量的成倍增长,另一方面是找矿难度增大,探矿投入不足的矛盾。我省东川、易门、大姚等地都面临着资源危机。”昆明理工大学博导、教授秦德先谈到,解决矿山找矿增储与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已迫在眉睫。他建议要重视云南优势和特色矿种类型、老矿山外围找矿增储以及超大型矿床的找矿创新研究等,以突破资源瓶颈。

  省地调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李文昌对此建议,作为矿业大省,“西南三江”的主要成果在云南,随着普朗、羊拉、白秧坪等矿山的建立,三江云南段形成国家资源基地的雏形已显示出来,比如香格里拉普朗地区铜多金属带,昭通地区的铅锌矿等,都可以建立相应的资源基地。

  诊断二:勘查资金 实行开放式企业化运作

  针对我省矿业发展资金制约的瓶颈,省地矿局原局长、教授级高工李晓明对此给出建议,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以涉矿费收入为主,建立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基金实行开放式企业化运作,可吸收国有勘查企业、矿山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组建股份制企业。

  李文昌也谈到,要加大危机矿山的生态保护,倡导大中型矿山拿出勘查资金。考虑到我省的实际情况,基金可以采用每年一定数额逐年增加的办法组成。由基金项目形成的新的矿产地,可采用招、牌、挂的方式进行出让、滚动和发展。

  诊断三:矿权入口 避免大宗资源遭破坏

  省有色地质局原总工、教授级高工任治机谈到,矿权地不宜由地方政府出面像城市租地一样招标获取暂时利益。宜用矿权评估、资料占有、认识程度各方面权衡和批发勘查权和采矿权。他谈到,目前某些大矿山将矿段乃至坑口划分给若干个体承包,当前效益是提高了,但是大宗资源招致破坏,环境污染严重,扩大矿山规划难以贯彻。

  省有色地质局原党委书记、教授级高工陈耀光认为,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只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是做不到的,需要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做宏观调控。比如在我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时,要明确哪些地区不允许勘探等内容,从源头上把握探矿和采矿权的设置。

  诊断四:人才断层 地矿行业尚有8成缺口

  针对我省地矿行业尚有80%人才缺口的现状,云南省原副省长、教授级高工李树基谈到,近年虽然专业队伍人才流失,但大部分骨干还在国有地质单位里,他们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地质矿产资料和成果,在重要的矿产、成矿区带的找矿勘查中,应当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奖励在地质找矿中取得重大突破的有功单位和人员,以此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地勘工作。

  省地矿局原总工、教授级高工罗君烈对此的看法是,突破人才的瓶颈需要采用渐进方法,把着眼点和思考角度适当放在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上。在当前基层技术力量过于薄弱并存在人才断层的情况下,定向加快协作区实用人才培养是当务之急。

  诊断五:灾害防治 地灾治理与土地资源结合

  我省是地灾危害大省,谈到这个问题时,省环境监测总站总工、教授级高工金德山的建议是,要把地灾治理与土地资源开发结合起来。他认为,受地灾威胁的土地也是资源,只要政策对头,地质灾害治理不仅能够实现社会效益,也可以取得很好的经济收益。比如选择一些造成大量土地无法利用的泥石流沟或小流域,以获得一定时限的土地开发使用权为条件,吸引企业、个人出资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同时,金德山谈到,矿业和旅游业都是我省的支柱产业,但他们的发展都应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长远目标出发。各级政府也要算可持续发展的大账,不能各算各的小账。(张雅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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