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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黑名单者退出建设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袁超群实习生申媛)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为了提高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加强全省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管,近日我省出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从业单位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会受到严厉处罚,1-3年不得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

  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分为一级(优良)、二级(一般)、三级(相对后进)三个等级
,按照施工、监理单位分别进行考核评价。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列入“黑名单”: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的安全责任事故;连续两次以上发生安全责任死亡事故;由于自身原因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或无故拖延工期造成严重后果的;监理单位进场后经项目法人核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更换率累计超过60%;或者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产生恶劣影响的工程质量问题;其他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对于进入“黑名单”的从业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1至3年不得进入陕西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同时上报交通部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出相应处罚,对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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