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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征地补偿款必须3个月内存入百姓账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文远竹 通讯员 赵钊怡) “要严格贯彻执行张德江书记的‘三条红线’、‘三句硬话’,绝对不允许没有报批就征地、用地的行为。省政府已决定实行预存款制度,征地补偿款必须3个月内存入老百姓的银行账户里去。”这是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昨天上午参加由省政府纠风办和广东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的《民声热线》节目,接听听众热线电话时表示的。

  湛江市吴川黄坡镇黄坡村村民李先生说:“镇政府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叫来推土机把我们30多亩耕地推掉了,说是为了修路,我们征地补偿款也没有拿到。”林浩坤当场打通了湛江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陈辉的电话,得知是没有办理报批手续的违法征地行为后,便说了上述那一番话,明确表示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批地管地,把好规划关、用途关、补偿款到位关,保护好土地这一老百姓的命根子,坚决查处征地、用地中存在的违法案件。

  针对某些地方出现先用地后补办手续的情况,林浩坤指出,个别地方为了片面追求GDP增长,便先上项目出效益,过后再补办手续。新的《土地管理法》颁布施行后,再出现这种情况便是违法的。

  说到广州市

房地产用地问题,林浩坤告诉记者,广州市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资源是非常丰富的,根本不存在缺地、少地的问题。目前关键是要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土地规划要求,补偿款能够及时到位,金融、财务等方面管理得到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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