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不让一名贫困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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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13 云网 | |||||||||
新华社昆明4月10日电(记者李倩)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提供情况,云南省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形式,帮助贫困生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了任何一名在滇高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据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卢宇辉介绍,2005学年,云南省有普通高校51所,普通公办高校在校学生22.53万人,贫困学生达到6.7万人,贫困生的比例为30%左右,
为消除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困扰,云南省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学校负责”的帮困、帮学、育人体系。从2000年开始,独创了一所学校一个包的招标方式,通过市场机制,以严格的招投标程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由此全面启动国家助学贷款;根据云南的实际开办了独特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资助新生到校上学的路费,弥补高校助困体系的不足;各高校均开通了“绿色通道”,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给予了相应资助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困政策的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班,将该校学费收入的10%专项用于助困。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云南省累计已审批贷款合同3.89亿元,实际发放贷款金额3.16亿元,已发放贷款6.72万人。同时,全省每年还为这些学生提供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助困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勤工俭学等补助5700万元。 此外,云南省社会各界也尽力帮助这些高校贫困大学生。云南省实施多年的“西部助学工程”,资助了怒江、昭通等国家级贫困地区的500名学生;省妇联在高校设立了“贫困女大学生奖学金”。此外,企业也开展了红塔爱心助学工程、云南红奖助学金、大诚奖助学金等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