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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房管新政策今后要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18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王月】办理房屋有关手续需要多长时间、花费多少,您想知道吗?记者昨天了解到,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执法透明度,市国土房管局出台了《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办法》。今后,国土房管部门的新法规、新政策、办事程序、行政处罚决定甚至是行政执法中的严重过错,都将通过媒体向市民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按照《公示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国土房管局起草上报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经市人大常委会审定公告发布或市长常务会审定以政府令发布后一周内,将在局政务网上公布;一个月内,采取印制问题解答小册子、在报刊登载、在各服务窗口张贴等各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由国土房管局起草上报的、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起草上报的政府颁发的或市局发布的、面向社会的、涉及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一周内会在局政务网上公布,一个月内在主要报刊登载,把群众的知情权落到实处。

  同时,国土房管部门将办理相关手续所经历的各项程序也列入了公示内容。依法要求管理相对人进行登记、备案、发证、资格认定、资质审批等相关办事要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要在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公布,并在一个月内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让群众及时了解,并对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进行监督。

  此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今后也将予以公示。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特别是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房地产中介、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屋拆迁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案件,视影响程度、整改态度,及时在行业内部或政务网上通报,对屡禁不止的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另外,房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错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被给予追究处理的,视过错程度在本单位或系统内予以通报,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在局政务网上通报,对过错人及全员进行教育警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市局查实受理申请人依法投诉或复议和经法院终审判决,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因违法行政或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造成败诉不良影响的案件及处理结果,要在局办公网上通报公示。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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