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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十二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18 天津日报

  ●取消落户限制

  ●代偿助学贷款

  ●自主创业免除行政性收费,并享受贴息贷款

  ●支持大学生任“村官”

  ●报考公务员、研究生及职称评定优先

  ●加大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公务员和党政领导干部力度

  ●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实行“双证书”制度

  ●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专业市场

  ●劳动人事服务和科研待遇一视同仁

  ●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

  ●建立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建功立业表彰制度

  本报讯(记者汪伟通讯员王海峰)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制定优惠政策,提供有力保障,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

  取消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或迁往工作地区;工作满5年以上,选择回本市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准予落户(不含非津生源高职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简化落户手续,可登记集体户口或在亲朋处登记家庭户口。

  代偿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或到本市农村基层工作,签订就业协议5年以上并工作2年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市财政代为偿还。

  自主创业免除行政性收费,并享受贴息贷款。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对于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从事微利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提供2—5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的贴息贷款;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00万元的群体小额担保贷款。

  支持大学生任“村官”。到农村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应职务,或作为乡镇党委、政府驻村联络员。在乡镇以下第一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执行见习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进一步健全选拔使用机制,把进社区、进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作为补充街道、乡镇干部的重要来源。报考公务员、研究生及职称评定优先。在社区、村工作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市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录取。到社区、农村开展社区服务和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服务期满2年,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本市公务员(不含非津生源高职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今后在本市晋升初、中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已被本市院校录取为研究生、愿意到基层服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为其保留2年学籍。

  加大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公务员和党政领导干部力度。今年起,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对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的招录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选拔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来源。在基层工作2至3年、表现突出的选调生,可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今后,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

  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或提供见习岗位,安排见习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见习期间,给予基本生活费补贴,免费提供人事代理和就业指导等服务。

  实行“双证书”制度。高等职业教育坚持“订单式”培养模式,大力推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断提高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专业市场。在各类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开设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专业市场,建立基层服务站、工作站,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能力测评、就业培训等就业服务以及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人事代理服务;面向高校毕业生及各类用人单位,定期举办招聘活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直通道;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建设,建立高校毕业生供求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开展网上就业服务。

  劳动人事服务和科研待遇一视同仁。到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大中型企业、公有制单位员工同等政策;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高校毕业生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从事科技工作,在按规定程序申请国家和本市科研项目和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时,有关部门将根据情况给予重视和支持。

  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高等院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专职就业指导人员与毕业生比例达到1:500,就业指导经费达到年度学费的1%;推动全市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与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形成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建立在基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加强跟踪服务。

  建立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建功立业表彰制度。每两年集中一次全市评选表彰活动,表彰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对于表现突出的,及时选拔到市级人才库,纳入全市人才培养计划。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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