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察生命受威胁可开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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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2:37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 昨日上午,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公开表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生命受到威胁时,“民警果断开枪击毙犯罪分子,应该得到支持”。在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前不久,广州市的领导要求民警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要敢于开枪,“地方领导公开鼓励警员开枪,是否妥当?” 对此,武和平表示,我国公安机关枪支枪械使用规定非常严格,既要使枪支成为打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都在关注枪支的使用情况。二十多年来,公安机关依靠群众,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刑事犯罪,但是,由于社会结构转型等各方面原因,打击刑事犯罪的行为对抗程度非常强,甚至会发生警察牺牲伤亡的情况。近几年,平均每年都有400名左右警察牺牲。 武和平认为,枪支是公安机关特别是一线警察的有力武器,刑法里有专门规定,在警察受到生命威胁,或者群众生命受到威胁时,警察可以果断开枪,击毙罪犯,“这都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的行为,应该得到支持”。作者:□王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