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发票960亿元 主犯被四川高院判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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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5:3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成都4月11日电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成都市新都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票面金额逾960亿元的特大非法制造发票案,法院一审以非法制造发票罪和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冯邦阳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75万元,判处冯邦杰等其余六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的刑罚,均并处罚金,没收用涉案赃款购买的商业用房、用于非法制造发票的各种机器设备以及微型普通客车一辆。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冯邦阳于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租用民房,购买胶印机、印刷机等设备,陆续雇佣其余六被告人为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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