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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15%国有土地出让金支持新农村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6:07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4月12日电(记者 徐旭忠)在新农村建设中,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坚决落实各类土地收益用于“三农”的规定。这是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在此间调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表示的。

  根据现行法规和政策,在政府土地收益方面有四部分可以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一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5%、耕地开垦费及土地复
垦费、耕地占用税。从目前情况看,有的收缴很不到位,随意减免;有的没有按规定用途使用,随意挪用挤占;有的投入很分散,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今后要严格收缴,按规定用途整合使用,加强效用督察,使之成为政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源泉。

  孙文盛表示,在当前新农村建设大背景下,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主要是存量建设用地,要进一步加强规划计划调控,建立地价评估及市场监管体系、明晰土地产权,理顺集体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征地制度改革主要是探索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对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公正补偿安置办法和途径,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裁决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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