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送礼超过1万构成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7:0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深圳银监局昨日向该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专项整治商业贿赂的总动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即日起在各自系统内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揪出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在此过程中,深圳银监局还将通过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受理人民群众对银行业商业贿赂的投诉举报。在昨日的动员工作会上,深圳银监局公布了构成商业贿赂案件的几种情况,据介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员工自2004年1月1日以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原则上将被认定为商业贿赂案件:(1)集体和员工为了获得与客户、其
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一次或多次向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赠送现金超过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下同)的;(2)集体和员工一次或多次向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赠送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卡)并且面值或者价值超过10000元的;(3)集体和员工一次或多次向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赠送物品价值超过10000元的。(深特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