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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93万 质监局长晚节不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0:55 西部商报

  

受贿193万质监局长晚节不保
毛郁生听判

  本报记者 何学平 为您摄影报道 备受社会关注的原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毛郁生受贿案,昨日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毛郁生有期徒刑14年,是否上诉毛郁生没有当庭表示。

  昨日上午9时25分,毛郁生被法警押解至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功能审判厅。9时30分,法院准时开庭。在整个宣判过程中,毛郁生显得极其平静。整个法庭内外除了法院的工作人员和为数不多的媒体记者外,几乎没有旁听群众。

  庭审 收受29人钱财193万

  职务之便 是财就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毛郁生在1998年至2004年担任甘肃省兰州贸易洽谈会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甘肃省外贸厅厅长、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陈某、潘某、完某等29人现金及物品共计1931239.25元(其中包括高尔夫球杆一套、青铜器3件、“大唐镇库”方孔银币2枚、“观音菩萨”金币10枚、“欧米茄”手表2块等物品折价185289.25元、美金51800元、港币10000元)。

  案发后,从被告人毛郁生处扣押人民币87万元,美元124958元,港币44080元。还扣押了“大唐镇库”方孔银币2枚、“天女散花”幻彩金币8枚“世纪金条”1根及毛郁生用收受贿赂赃款购买的古玩、字画等物品共计89件(幅)。

  法庭认为,被告人毛郁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悔罪检举 从轻处罚

  对于起诉指控的被告人毛郁生收受冯某、张某、张某三人钱款三起犯罪,法庭认为,被告人既未索取他人财物,亦未收受他人财物后为他人谋取利益,且三人向毛送钱物时也未提出明确的请托事项,故上述三起事实不应以受贿论处。

  对起诉指控的被告人收受包某钱款的事实,因其主观上没有收受、占有该贿赂的意思,客观上也未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法庭认为该起犯罪事实不能成立。鉴于被告人毛郁生因受贿被审查后,有检举他人犯罪事实的重大立功表现,归案后能主动坦白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退赃积极等悔罪表现,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毛郁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并扣押或没收其收受的各类赃款赃物。

  同事 他做事一向干练大胆

  毛郁生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在同事眼中,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为此,记者采访了与毛郁生一起共事的部分同事。

  甘肃省商务厅(原称甘肃省经济合作厅)一名与毛郁生一起共事过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毛郁生做事一向干练大胆,工作上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却晚节不保。在性格方面,毛郁生经常乐呵呵的。当听说毛被双规后,他很吃惊,没想到这样一个身居高位的人能走上犯罪道路。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许多职工对这位前任局长深感痛心。该单位一名科长告诉记者,今年1月10日,政协甘肃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撤销毛郁生政协甘肃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当他们听到这件事,感到十分震惊。

  据这名科长讲,毛郁生在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期间,时任局长的他喜欢总结过去的成绩,也喜欢大张旗鼓地宣传工作。在一次工作中,毛郁生欣喜地回顾了质监部门所取得的一些成绩后,深有感触地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近两年来,质监部门上上下下紧紧围绕从源头抓质量这一主题开展工作,加强了对生产领域的监管,实践证明,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抓到了问题的本质。”然而,毛郁生却以自己的违法行为破坏着国家的法治秩序。(魏娟 黄延平)

  轨迹 毛郁生的成长和堕落

  毛郁生,男,汉族,1946年12月6日出生,甘肃省山丹县人,大学文化程度。

  197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甘肃省山丹县农机修造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山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张掖县委、张掖市委副书记、张掖市市长,张掖地区行署副专员、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等职。

  1995年8月调任甘肃省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8年4月兼任甘肃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3年2月起任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2005年3月29日,甘肃省政府免去毛郁生的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5年8月31日被逮捕,羁押于武威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2006年1月11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4月12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何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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