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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富人花钱“超生”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1:00 石狮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4月12日电一名大腹便便的孕妇在丈夫的陪同下,招摇地来到街道办计生人员面前,从包里拿出一个红色存折本摔到办公桌上。“这里有20万元,随便你们怎么扣,我需要安心养胎,请你们别再上门骚扰了!”

  广州市计生人员向记者描述前不久发生的这一情景时,仍抑制不住内心的气愤:“有钱人竟然如此嚣张,这种做法简直是向计划生育国策示威!”

  暴富人群罚着生

  统计数据显示,自2002年至2005年第三季度,上海市共有84例超生被认为是富人超生,占超生总数的7.17%。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大连市共发生12例富人、名人违法生育案例。

  广州市人口与计生局助理巡视员段建华说,富人超生现象在广州并不是很普遍,但也的确有极个别暴发户挣了钱后,认为家产、家业、家财只传男不传女,也有的人生了儿子还要生女儿,要的是“品种齐全”,他们的做法都违反了国家计生政策。

  富人们通常运用多种手段“逃避”计生人员的监管。有的伪造孩子患有天生性疾病的证明,有的跑到国外或者港澳地区超生,有的“包二奶”实现多生,有的花钱“买”二胎准生证。

  社会抚养费“拦”不住富人超生

  广州市番禺区祈福新村是一个大型住宅小区,经常有年轻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出来玩耍。一位30多岁的女士对记者说,为了多生一胎,她缴纳了12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这个概念,是在2002年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出现的。“不符合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但实际上,社会抚养费并未成为阻挡“大款”超生的门槛。

  据段建华介绍,按广州的收入水平,超生一个一般要上缴十几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但在基层执行起来仍有难度。去年,广州增城市成功地对一名超生者征收了36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这已经算是很高的了。

  中山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所长李若建说,只要缴纳得起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就很难控制超生行为,这是法律留下的空白。

  富人没有生育特权

  今年3月,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网上作客。有网民问:“富人、名人有没有生育特权?”他回答说:“没有。”

  张维庆说,现在确实有个别领导干部、富人、名人违反法律法规生育,他们同样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党纪处理,没有什么特权可讲。“但是,由于我们现在的管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到位,加上其他错综复杂的原因,所以,使老百姓感觉到他们有特权,这是我们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广东省社科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所长郑梓桢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在未被废除之前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用钱和用权都不能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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