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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企业老板是环保局职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2:26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永嘉县发生这样一起咄咄怪事:当地一地下炼油厂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农民叫苦不迭。而这个污染企业的老板,竟然是该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

  这个地下炼油厂位于盛产杨梅的永嘉县桥下镇金兰村。金兰村原本是一个风景秀丽
的小山村,丛林茂盛,溪水潺潺。当地村民说,自去年7月份炼油厂搬进他们村后,优美的自然环境受到摧残,村里人就再也不得安宁:土地被污染了,水也不能喝了,就连山上的梧桐树也因浓重的油烟,一棵接一棵枯死。村里人赖以为生的杨梅也受严重威胁。

  记者3月底走进这家炼油厂时,只见在一个简易的场地上,3个炼油炉并排矗立着,正不断地排出浓浓的黑烟。一位自称周明的工人说,他负责往炉子里加燃料,炉子一天都不熄火的。炼油厂的管理员奚爱民正吃着晚饭,她说,“炼油厂虽然有些气味,但习惯了就好。就像坐车,坐不惯的人坐上去就会呕吐,坐惯了就不会有什么反应。”

  2005年7月,金兰村地下炼油厂兴建之初,当地村民曾多次与厂方发生冲突。然而,时隔两个月后的9月15日,炼油厂还是照样建成投产了。村民说,“炼油厂的老板后台硬,咱胳膊扭不过大腿。”

  这炼油厂的老板到底是什么人呢?村民们向记者反映,老板是永嘉县环保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名叫潘智化,平时很少在炼油厂露面。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这位“神秘老板”,潘智化承认自己是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但他表示,厂子是“合法的,有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记者问,炼油厂有没有经过环保部门审批?他的回答是:“没有。”

  记者从永嘉县工商局信息办了解到,这家炼油厂法人代表就是潘智化,注册类别为个体户,企业名为“永嘉县桥下镇金山润滑油净化厂”。永嘉县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苏丐藏主任说,像潘智化这样的企业申请工商登记,工商局必须办理,不然就是行政不作为。至于企业污染问题是环保部门的事情,与工商局没有直接联系。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对于这一点,永嘉县环保局局长李炳建的解释是:潘智化是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环科所的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人员。但温州市环保局副局长谢海平说,“环保系统的工作人员肯定更不能去办污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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