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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扫大街被撞傻获赔2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3:21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文创 实习生杨宗霈)不是环卫工人,无权扫大街,却去帮朋友的忙,哪晓得出了意外,扫大街时被一货车撞成重度智能障碍。昨日,江北区法院一审判决,被撞者要承担20%%的责任,货车车主赔偿28万余元。

  去年9月11日下午4点,王某驾驶一辆长安小货车由南桥寺向盘溪方向行驶,在重庆通用机器厂职工医院路段,撞伤了在马路中间扫地的常惠(化名)。常惠大脑被撞击后变得
痴呆,虽然花去了6万多元的医药费,仍然不能说话,大小便失禁。经鉴定,常惠为完全性混合性失语、重度智能障碍、大小便失禁,一级伤残。

  家人遂将货车车主及其挂靠的运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费、康复护理费等共计48.7万余元。

  法院认为,常惠并不是环卫工作人员,无权在马路中从事清洁作业,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是造成此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常惠要承担20%%的责任。

  昨日,常惠的代理人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常惠的一个环卫工人朋友有事,要她帮忙扫地,还给了她3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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