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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嘉县发生咄咄怪事:地下炼油厂老板竟是环保局职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3:41 三秦都市报

  浙江省永嘉县发生这样一起咄咄怪事:当地一地下炼油厂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农民叫苦不迭。而这个污染企业的老板,竟然是该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

  地下炼油厂进村农民遭殃

  这个地下炼油厂位于盛产杨梅的永嘉县桥下镇金兰村。金兰村原本是一个风景秀丽
的小山村,丛林茂盛,溪水潺潺。当地村民说,自去年7月份炼油厂搬进他们村后,优美的自然环境受到摧残,村里人就再也不得安宁了。村里的土地被污染了,水也不能喝了,就连山上的梧桐树也因浓重的油烟,一棵接一棵枯死。更令他担忧的是,村里人赖以为生的杨梅,受污染影响会大幅减产。

  村民吴菜花的家就位于炼油厂的下方。她指着屋后崖壁上流下的一股乌黑的水说:“以前这是干净清澈的泉水啊,泉水积成的小潭里还有泥鳅、田螺之类的,现在什么都没有了。炼油厂烧煤的时候,臭味还稍微好一些,烧油渣的时候,天空中就像飘着雪,并散发出阵阵的恶臭。”山上没法生活了,60岁的吴菜花只好住到山下儿子家里,由于山泉也被污染了,每次上山干活的时候只好带上矿泉水。

  记者3月底走进这家炼油厂时,只见在一个简易的场地上,3个炼油炉并排矗立着,正不断地排出浓浓的黑烟。一位自称周明的工人说,他负责往炉子里加燃料,炉子一天都不熄火的。炼油厂的管理员奚爱民正吃着晚饭,她说,“炼油厂虽然有些气味,但习惯了就好。就像坐车,坐不惯的人坐上去就会呕吐,坐惯了就不会有什么反应。”

  “神秘”的炼油厂老板

  2005年7月,金兰村地下炼油厂兴建之初,当地村民曾多次与厂方发生冲突。然而,时隔两个月后的9月15日,炼油厂还是照样建成投产了。戚朝崇说,“炼油厂的老板后台硬,咱胳膊拗不过大腿。”

  这炼油厂的老板到底是什么人呢?村民们向记者反映,老板是永嘉县环保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名叫潘智化,平时很少在炼油厂露面。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这位“神秘老板”,潘智化承认自己是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但他表示,厂子是“合法的,有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记者问,炼油厂有没有经过环保部门审批?他的回答是:“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对于这一点,永嘉县环保局局长李炳建的解释是:潘智化是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环科所的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人员。温州市环保局副局长谢海平说,尽管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办企业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环保系统的工作人员肯定更不能去办污染企业。”

  李炳建向记者证实,潘智化是永嘉县环保局环境科学设计研究所的职工,兼做局里的宣传报道工作。但他表示,局里直到最近才知道潘智化经营炼油厂的事情。当记者问及,地下炼油厂为何长时间得不到整顿?李局长说,环保局没有强制执行权,无权拆除炼油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还有两个月的复议期,复议期后,环保局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地下炼油厂“变废为宝”?

  地下炼油厂投入生产后,金兰村村民很快发现污染问题比预料的还要严重。

  2005年12月28日,在金兰村村民多次反映情况后,永嘉县环保局开始立案调查。2006年2月20日,永嘉县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金兰村炼油厂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五千元整”的处罚。然而,金兰村炼油厂在其后一个月内既没有停产、也没有交纳任何罚款。

  永嘉县环保局法制科科长周建良认为,金兰村炼油厂提炼废机油,是“变废为宝”的举措。如果不提炼,废弃的机油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污染。周建良说,环境执法中民怨不断,而环保局无能为力的原因,是环保局缺乏强制执行权。当地不少群众则一针见血地指出,地下炼油厂长期为祸,为什么总要等群众举报了才来处理?环保工作人员监守自盗,难道还要怪国家给予的权力太少了?

  永嘉县环保局纪检组长虞秀建表示,潘智化事件表明局里在人员管理上确实“有不到位的地方”。永嘉县环保局目前已责令潘智化停产,潘智化本人已于日前被停职。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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