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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新生儿“安乐死”案立案 家长索赔7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6:06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羊城晚报》报道 国内首例对新生儿实施安乐死的案件11日在上海市一中院正式立案。余德军夫妇以脑瘫儿奇奇(化名)的名义状告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以下称“交大医院”)延迟实施剖宫手术造成奇奇脑瘫,状告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以下称“复旦医院”)对奇奇违法实施安乐死,侵害生命健康权,两项索赔相加超过700万元。法院已正式立案。这是国内首例对新生儿违法实施安乐死的案件。

  延迟剖宫产致幼儿脑瘫

  原告诉称,余德军的妻子怀孕期间一直在交大医院定期产检,未发现异常。2003年3月4日上午,余妻怀孕40周过5天,前往该院待产。其间,胎心监护显示胎儿心率最低跌至90次/分,并多次出现低于100次/分的情况,直到晚上8时30分,医院才实施剖宫产手术。奇奇出生后4小时面色发紫,呼吸停止长达10余分钟。奇奇出生后,又由于医院在奇奇呼吸停止的情况下抢救不力,造成其脑瘫病情加重。

  上海市医学会等多家鉴定机构认定本病例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交大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医院诱导实施“安乐死”

  2003年3月5日,奇奇被转至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3月17日,医生开始劝他们放弃治疗,并称只要停止机械通气,短则10分钟,长不过数小时,孩子就会死去。在医生再三劝说下,余德军夫妇最终签字同意。

  万万没有想到,过了几十个小时,夫妇俩打电话询问孩子的情况时,院方告知孩子还活着。夫妇俩立即要求恢复抢救。奇奇最终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但孩子脑瘫、视神经萎缩。

  700万元索赔极罕见

  对于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余德军夫妇认为对交大医院的过错认定为“次要责任”过低,且未确认复旦医院用“安乐死”“谋杀”奇奇未遂构成的过错。他们要求索赔700余万元,这种天价索赔额在我国的医疗纠纷中极为罕见。

  余德军夫妇的律师唐建立演算了它的来历:脑瘫且双目失明的奇奇属一级一等伤残,需两名护理员24小时监护,而上海市去年月平均工资为2235元,以80年计,单护理费就高达429万元。据北京一家治疗脑瘫的权威三甲医院测算,奇奇后续医疗费为108万余元。还有精神抚慰金等一些其他费用的赔偿。

  如今,因为脑瘫和失明,刚满3岁的奇奇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且无法站立行走,语言也发生障碍。由于最基本的康复治疗每月也要上万元,家里已无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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