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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破获操纵组织幼童盗窃案 六名嫌疑人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8:2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漳州4月12日电(杨亦红) 操纵组织幼童盗窃,幼童如果每天所偷或抢的财物达不到2000元,轻则不给饭吃,重则棍棒殴打。4月11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将6名新疆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盗窃罪、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据检察机关查明,该团伙成员共有20余人,均来自新疆,且组织严密,结构分明,他们通过组织拐骗来的幼童实施盗窃。该团伙是以阿布力朱提及其妻子吐罕为首,另有十几
名的青年作为现场接应,将14名幼童作为在街上盗窃的主要实施人员。这些幼童大多是团伙在新疆各地拐骗而来,其中16周岁以下的10人,有4人未满10周岁。团伙成员对这些幼童进行盗窃技能训练后,主要在漳州、厦门一带繁华地段组织这些幼童实施盗窃,而另外那些20多岁的青年人负责现场监视和掩护,一旦盗窃得手,立即由这些人转移赃物。此团伙对这些幼童实施每日定额要求,如果每天所偷或抢的财物达不到2000元,轻则不给饭吃,重则棍棒殴打。犯罪团伙对作息时间有严格控制,每天早上8点30分上街作案,至晚上10点30分才能收工,每天三餐有人专门负责做饭送饭。该团伙自2006年1月到漳州后,每天都在市区盗窃,最多一天盗窃9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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