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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被三次误诊的“乙肝患者”状告医院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8:30 今晚报

  新华社南宁4月12日电(王勉、罗念初)一名乙型

  肝炎病毒DNA测定值在正常值范围的就医者,却三次被医

  院误诊为“测定值大于正常值,具有传染性”,致使就医

  者一年多来与家人分居生活,被迫停止从事多年的食品买

  卖行业。日前广西融安县法院一审判决融安博爱综合门诊

  部赔偿原告王绍华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600多元。

  王绍华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10月8日,他第

  一次到融安博爱综合门诊部就诊。医院对其进行乙型肝炎

  病毒DNA测定,认为测定值大于正常值,被诊断患有乙型

  病毒性肝炎,具有传染性。期间,王绍华与家人分居生活,

  避免传染病毒给家人。2005年7月27日,王绍华第

  二次到融安博爱综合门诊部进行DNA检测,其结果与第一

  次检测大同小异,仍有传染性。为慎重起见,王绍华在同

  年8月27日、9月29日两次到融安县人民医院检查,

  检验结果令人吃惊,DNA测定值均在正常范围。医生建议

  他可暂不用药物治疗,加强锻炼,注意饮食,以提高机体

  免疫力为主。随后,放心不下的王绍华到柳州市工人医院

  检验,结果和融安县人民医院的检测结果一样,DNA测定

  值在正常范围。因有种被愚弄的感觉,为了收集更多证据,

  王绍华第三次到融安博爱综合门诊部进行检测,仍属于

  “传染性的乙肝患者”。

  为了讨回公道,王绍华将融安博爱综合门诊部告上法

  庭,请求法院判处融安博爱综合门诊部赔偿医药费、误工

  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9万余元。

  法院经过认真调查、审理认为,融安博爱综合门诊部

  确因自己的医疗行为造成被告精神上的伤害,依法判处被

  告融安博爱综合门诊部赔偿王绍华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

  金共计2666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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