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企抢注“四大名著”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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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8:3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杭州讯(傅丕毅张道生)尽管尚面临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但是中国企业已经决心用法律手段来阻击日本企业疯狂抢注中国“四大名著”商标的行为。 在经历长达两个多月的沉寂后,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动漫专业委员会在4月2日联合杭州比因美特卡通影视有限公司、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等多家国内动漫、游戏企业,联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要求驳回日本巨摩株式会社关于《西游记》、《水
日本的巨摩株式会社在2004年3月2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第9类(计算机游戏程序、计算机视频游戏机等)“水浒传”和“西游记”商标,并通过了有关部门初审。2006年1月14日,国家商标局发布了商标注册公告,公告期到4月14日为止。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李永明认为,将四大古典文学名著使用于游戏、动漫产业,极有可能损害名著的作品完整性,侵犯作者的人身权利,同时按照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被指定使用在书籍商品上的,公众熟知的书籍名称,国家商标局应不予注册。 在事实上,日本企业早在2002年就开始了“四大名著”商标抢注行动。日本光荣株式会社在2002年12月19日申请注册《三国志战记》后,2003年又申请了《真三国无双》商标。2004年3月2日,该公司又相继申请了《三国志———驰骋沙场》、《三国志战记》、《三国志网络》、《三国志无双》、《孔明传》等系列商标。 在四大名著商标频频被抢注的背景下,来自中国民间的抗议已经超越了纯粹的经济利益之争,更多的中国民众在感情上无法接受四大名著被商业化使用,因为《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这四部古典名著已经成为中国源远流长传统文化的象征,在中国乃至世界,四大名著甚至已经超越文学的范围,成为人们为人处事、经世治国,甚至是感情生活的另一种“教科书”。 据悉,中国企业正在酝酿的下一步法律行动是,要求国家商标局依法撤销日本企业已经注册成功的四大名著相关商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