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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商向商业贿赂宣战 治理重点在六方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0:19 云网

  核心速读

  药价的虚高、教育的承重、招标投标中的“暗标”……这些现象的背后,其实一直存在着各式各样的“潜规则”。随着全国范围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类似以“宣传费”、“广告费”、“学术赞助费”、“试验费”、“协作费”等名义给医疗机构回扣的行为,都将作为商业贿赂行为受到严厉查处和打击。

  方案:治理重点锁定6方面

  近日,云南省工商部门为治理商业贿赂,制定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把治理的重点领域和行业锁定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6个方面。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4月10日向全省工商系统下发了《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全省各州市工商系统负责人进行专项执法培训。

  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目前由于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和单位较为严重,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工商部门将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查处将更加严格,对商业贿赂大要案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办。

  案例:“行规”众生相

  建筑:竞标背后有名堂

  2002年10月,云南省维西至兰坪3级公路开始对外公开招标,某建设工程公司参与了竞标。当时担任某设计院工会主席的韦某找到公司管理干部王某,表示可以帮公司竞标成功。随后,韦某利用职务之便四处活动、打招呼,使公司顺利竞标成功。事后,公司按承诺分3次给予韦某共计59万元中介费。由于公司的佣金(中介费)是给予并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其行为构成了商业贿赂。工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电信:配套费成排他费

  某电信公司在入驻新建成的某住宅小区时,以“配套费”名义支付给小区开发商4万元(已首期支付两万元),以达到排挤对手、独立入驻的目的。该公司已构成了商业贿赂,工商分局对其罚款10万元。

  医院:“让利”“奖励”掩盖回扣本质

  云南省某医院从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期间,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医院耗材采购中,以“让利款”、“退药费”、“体检费”、“宣传费”、“促销费”等名义收取14家供应商的回扣款131万余元。昆明市工商局对其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31万余元、罚款5万元的处罚。

  装修:油漆工拿回扣直叫爽

  花钱装修不是笔小开支,可谁能想到业主除了工钱,还得为油漆的回扣埋单。王先生为装修房子花3700元购置了某跨国企业的漆,没想到其中近千元落入了油漆工腰包。原来,当油漆工游说用户买漆成功后,会把购漆规格、数量、金额、用户详细地址逐一上报当地公司办事处,办事处一一核实后即把相应的现金付给油漆工。油漆工一般一年拿二三万元回扣不成问题,遇到大客户,一次就能拿上万元。

  教材:回扣越高“生意”越好

  云南某大学教育书行在2001年1月至2005年6月期间,向昆明某大学、昆明某职业学校等489所学校销售教材、图书共1.135亿元。按照其在与各学校签订的书面合同及口头协议中的承诺,该书行以“劳务费”、“发行费”的名义,共给489所购书学校回扣1517万余元(其中直扣1028万元,返现金489万元)。此行为受到查处后,该书行被工商部门处以20万元罚款。

  解读:什么是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商业贿赂中的“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商业贿赂法律责任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9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苏忠 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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