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面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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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0:2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呼和浩特4月13日消息(记者那森宝音)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获悉,从今年开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将在内蒙古全面启动。内蒙古将获得中央补偿基金2.371亿元。 2004年,国家启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区划界定的国家重点公益林进行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内蒙古第一批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点公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我国林业发展的一项长期制度,是国家和社会对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承认,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内蒙古解决“三农”问题、加强生态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重大意义。据悉,内蒙古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从去年初就开始部署,地方公益林以盟市、旗县补偿为主,自治区给予适当补助,目前补偿工作进展顺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