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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交惨祸的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0:42 京华时报

  4月7日晚,南宁市白马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一辆公交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11人死亡,3人受伤;而就在3月4日,白马公司有一辆公交车撞入候车人群,导致3人死亡,4人重伤,当时媒体称之为“建国以来南宁市公交系统性质最恶劣的交通事故”。然而,不到40天,它就被“公交系统有史以来最大的惨祸”所代替。

  公交车接连出事,让人胆战心惊。“4·7”惨案发生后,南宁市政府鉴于出事的公
交公司安全“管理不严,整顿不力”,勒令停止其相关线路的运营,但事故的发生显然有着比这8个字更深层的原因。

  南宁是较早进行公交改革的城市之一。2002年香港白马公司加盟南宁公交系统,成为广西公共交通行业首次引入外资的项目。目前南宁市的公交运输形成了多家公司参与经营的格局。但公交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只是一个开端,一再出现的惨剧,说明无论是企业内部管理还是政府的监管,都存在着漏洞。在“4·7”事件发生后,白马公司的人员披露,公交司机超强度工作,没有休长假制度,工资从营业收入中提成,车辆折旧和损耗由司机和维修人员承担……他们认为,正是这些“不合理的制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市场机制是逐利的,政府必须担负起对市场严格监管的责任,这是政府的天职。发生在南宁的事件不是偶然的,我们不能因此否定公交事业改革的积极意义,但不能不问一问:在公交事业走向市场的过程中,政府有没有设置防止惟利是图、损害公共权益甚至危害安全的门槛?市场化之后,政府有关部门是否监管到位,平时的安全检查是否存在“走过场”?如果认为事故的发生都是企业的问题,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调“经济社会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企业不能为追求效益而漠视生命,忽视安全,更重要的是,政府务必要监管到位,对于公共事业推向市场的改革,不能只着眼于效益和效率,一推了之、一放了之;对惟利是图的经营方式,政府要履行拒绝和约束之责;对没有把安全放在首位的生产,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去制止和惩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悲剧重演。

  摘编自新华社4月10日电文/梁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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