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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0:42 京华时报

  新闻肇庆业主质疑燃气初装费

  广东肇庆市一小区业主日前将肇庆市物价局告上法庭,认为其批准该小区向业主收取燃气初装费不合法。肇庆市物价局已承认自己“工作失误”,并明确表示今后将不再批准肇庆市任何一家小区向业主收取燃气初装费。(详见本报4月11日A14版)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11日表示,该局从未批准过管道燃气初装费,该项收费属于乱收费,至于已经收取的燃气初装费则很难退回。

  直评非法的燃气初装费还要再收多少年

  恍若巨石落水———原来燃气初装费是非法的。据了解,这种非法的收费在广东省已经收取了19年,且这种乱收费在全国各大城市普遍存在。

  这项乱收费之所以能够大白于天下,完全是被逼所至———肇庆市物价局在短短半年时间内连续4次批复燃气初装费,同意该项收费由原来的1000元涨到3000元。不堪承受压力的业主们急了,一个姓陈的业主忍无可忍翻开了相关规定———原来这项收费根本就没有依据。《价格法》和《广东省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中都明确规定:“包括管道煤气预埋在内的所有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应全部在房价中补偿,不得在价外另行收费。”按规定,肇庆市物价局不仅不能批复,还应对其进行查处,结果肇庆市物价局竟欣然批复同意上涨……如果没有这次触犯众怒的涨价,真不知道业主们还要被蒙蔽多久,全国人民还要交纳多少非法的收费。按照资料记载,广州市煤气公司已累计收到管道气初装费11.7亿元。据此粗略估算,仅初装费一项,至今累计超过14亿元。

  业主们不了解内情,倒还可以理解。但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如果也不清楚这项收费的性质,并公然替“涨价”一味代言,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管道燃气初装费不声不响收了这么多年,经营者说收就收说涨就涨,物价局却随声附和,这显然不符合物价局的身份和作为。

  如今,肇庆市物价局还没有责令开发商退还已收取的3000元燃气管道初装费,开发商依然没有停止收费,业主们仍在无奈地交钱。这种局面到底要持续到什么时候?我想,全国的业主都和我一样,正密切关注着肇庆市如何收场。

  摘编自《中国经济时报》4月11日文/刘克军

  辨析用户权益必须得到保障

  燃气初装费终于验明正身,此费确属“乱收”,适时取消似乎也指日可待。

  然而,细看广东省物价局126号文件,它只是要求将燃气初装费打入房价,不得向业主再另行收取。就是说,广东省物价局明确指明为乱收费的,并不是燃气公司所收取的初装费。将初装费打入房价,这笔钱照旧还是业主来出,并不是真正取消掉“初装费”。而且这笔钱还隐藏起来,反倒让业主钱花得不明白。如果管道煤气初装费以这种方式消失,那么消失的就只是一个名目,而并不是老百姓的生活负担。

  面对真正取消初装费的要求,广州市物价局的反应是,取消以后,可能将其成本打入气价。这话虽然听起来似乎也有道理,铺设管道的费用总要有出处,燃气公司要想收支平衡,维持运转,总要从用户身上拿到这笔钱。如果不一次性收取,自然就要打入气价。然而,如果谈及收支平衡,认真算账,让人不禁要问,过去19年燃气公司所收取的超过14亿元的初装费用,全部都用于铺设管道了吗?

  广州市煤气公司总经理陈国平曾经给出解释:煤气初装费已全部用于管道铺设及偿还以前油制气工程建设的债务上。从这一解释中至少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3000多元的初装费远远超出了正常运营状态下的“初装”成本,所以才能够帮助煤气公司铺设管道以及偿还工程债务。第二,既然19年来的初装费帮助煤气公司完成了初期建设,那么这些“集资”散户都应该被视为投资者。原则上讲,他们不仅有权利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而且有权监督管理,并且分享利润。

  管道煤气初装费到底该由谁来出?其实政府负担、煤气公司投资甚至用户负担,都不是无理的方案。关键在于实施任一方案的过程和细则,收取多少,投入多少,如何管理使用,谁来监督……一直以来煤气初装费这笔账总是让人一头雾水,并不是因为煤气公司有一段特殊复杂的历史,霸王条款也好,账目不透明也好,绕来绕去无非还是垄断行业的通病。

  不管省物价局所确认的乱收费,是指哪一笔钱哪一个名目,从长远来看,改革甚至取消管道煤气初装费,乃是势之所趋。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4月12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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